該方案將平(ping)臺定義為(wei)云倉(cang),經營主體可以自主經營獨(du)立的店鋪(形式可以是小程序(xu)等)。
應用場景:
例一:旅行社總社,可以通過這個模式自營線路產品時,同時可以通過云店,將產品供應給獨立經營(即私域)的商家(分社、門店、組團社、加盟點、個人等),平臺端可以為不同的云店商家供應不同的結算價格。也可支持云店商家按結算價格,自主加價,云店店鋪經營主體將云店分享到私域,助力營銷。促進總社產品的渠道分銷,充分發揮云店主體的私營營銷能力,相比bb2c商家平臺店鋪模式,更(geng)讓店(dian)鋪商家放心,不用提心客源被平臺控制,更(geng)利于發(fa)揮云店(dian)主(zhu)體(ti)的私域優勢。
另外,若(ruo)云店(dian)主希望自(zi)有產品供應(ying)(ying)到平臺,借力平臺進行更多云店(dian)分銷(xiao),或將自(zi)有產品供應(ying)(ying)到自(zi)有云店(dian)店(dian)鋪時,可以通(tong)過平臺的供應(ying)(ying)商系統,完(wan)成(cheng)產品供應(ying)(ying)和(he)結算管理。
平臺后臺入口
例二:純平臺經營主體,自己沒有C端營銷能力時,采用云店私域營銷模式,通過平臺經營資質共享、結算系統共享、小程序店鋪共享的系統優勢,仍然可以玩轉云店私域營銷模式。
解決方案:
1、獨立云店管理支持
2、平臺經營資質共享(一個小程序認證后,云店主不需要再進行認證小程序了)
3、平臺共應產品,云店加價銷售;
4、支持云店主通過平臺的供應商系統,向平臺供應商平,也可直供自由云店店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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